「結合充滿情感的故事、殖民歷史與植物史,開啟了我們對於當今人與其他生命之間如何相互連結的思考。在臺灣,這個主題更與臺灣歷史及其多重文化遺產所涉及的各種複雜知識相互連結。」 艾瑪.班.阿齊札 以臺灣為創作背景,讓這次駐村計畫因臺灣境內豐富多樣的植物物種、與植物相關的各種使用方式,以及深厚的植物學歷史而更加豐富。在國立臺灣美術館的支持與信任下,我也得以看見「無用物種博物館」(Muséum des Espèces Inutiles,簡稱MDEI)計畫逐漸體現其完整意義。 我的研究結合充滿情感的故事、殖民歷史與植物史,開啟了我們對於當今人與其他生命之間如何相互連結的思考。這次駐村期間,我讓創作、研究與工作坊的交流得以互相影響。甚至可以說,我的研究方法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創作MDEI最初的原型計畫促使我進行研究與實驗——包括植物相關的議題,以及與張文德教授的認識,專長精於植物科學與中醫的張教授,帶我參觀了臺中的立夫中醫藥博物館,使我認識傳統中藥,並共同設計了一項以藥草球為主題的活動,讓孩子們在一場工作坊中一起學習製作。這些創作過程進一步促成並發展出交流活動的內容,而這些交流活動本身,亦成為「無用物種博物館」中新作品的素材(包含新增一件「歷史用途盒3號」至MDEI的收藏;為兒童創造的一個虛構角色,作為傳遞另一種生命觀的媒介;以及與參與MDEI計畫的平面設計師兼插畫家Jasper Ovacik合作進行一項出版計畫)。 在臺灣期間,我也得以延續部分研究方向:如何進一步轉化「學校用盒」(Boîte scolaire:(https://gallica.bnf.fr/accueil/fr/html/les-boites-scolaires-supports-pedagogiques-du-jardin-colonial))原本的功能及其內容;如何將孩子們的創作納入MDEI計畫;以及如何重新思考自己的創作行為,包括採集與描述等。 「福爾摩沙藝術駐村—新式寫作駐村計畫」讓我有機會進一步釐清「無用物種博物館」所探討的議題與目標。在國立臺灣美術館的支持下,我的研究藉由與張文德教授的相遇與合作,獲得了非常具體的發展。至於臺灣植物與果實的使用方式,這些研究無法在駐村期間深入探討,因為涉及了臺灣歷史及其繁多文化遺產所形成的複雜知識。我並非想毫無目的地累積知識,而是希望能夠從這些知識中提取出與MDEI計畫具體相關的內容:一方面成為創作新作品的素材,另一方面則轉化為具有歷史與科學面向、同時納入孩子自身主體性的活動。 因此,我希望持續MDEI的計畫,並在駐村期間以「記憶與植物」為題進行兩場工作坊。我開始思考該如何設計活動,讓孩子們對植物產生興趣,並同時讓他們以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在西方國家,或是在受到某種「現代性」觀念影響的社會中,我們往往將原始產品與改變它的技術、使用方式,以及加工或製成的產品分隔開來。我們將一種功利性的生命觀傳遞給下一代,而最終,我們(包含我自己)其實對它們所知甚少。我記得有一次,一群青少年問我可可和巧克力之間有什麼區別。理解原始產品與加工產品之間的差異是很重要的,如此一來,我們才能知道事物由何而來,並了解人類歷史以及不同的過程,如何形成我們今天所面對的生產模式與消費模式。基本上,這便是MDEI的計畫目標。本計劃的形式採用了遊戲活動、交流時刻、出版品,以及由我的研究與孩子們的創作共同組成、並納入收藏的新作品來實現。 駐村期間完成的短篇論述 : 「為何要談『無用的物種』?因為如此,我們才能拋出這個問題。」 到了19世紀,以功利性看待生命,尤其是植物物種的觀念,逐漸深植人心。這種觀念源自於法蘭西帝國所建立的殖民進程中。在殖民化的影響下,人們萌生盡可能掌握更多用途與技術的想法,透過認識它們的成效,以擴大並提高殖民者視為「資源」的生產。知識因此被轉化為經濟財富,而植物學也成為一門具有經濟利益的殖民科學。要掌握這些用途與知識,殖民帝國需要大量的技術與人力。儘管歐洲帝國的殖民活動早已開始,但直到19世紀才施行一種新的分類法則:若某些植物為「有用的」,那其他植物便為「無用的」。之所以在時間點出現,也有其物質上的原因:探險與考察需要漫長的時間,而植物學技術的發展,也必須建立在大量實驗的基礎之上。 利用植物來滿足我們的生理需求是一個事實。為了飲水、進食與呼吸,我們的身體必然會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接觸植物。但當我們談論植物的「用途」時,我們便將自己置於生命世界之外,自認為是有權決定什麼值得存在的主體。我們由此確立了某種優越性,也在我們對死亡的恐懼與植物之間劃下一道虛構的界線。植物渺小而安靜;若它能夠延長生命,也同樣可能奪走生命。 殖民農業,以及後來的現代農業工業,便是建立在這般意識形態之上:我們相信,技術上的掌控,以及透過選擇而使物種趨於同質化,可以保護我們免受意外所帶來的危險。然而,即使我們擁有珍貴的科學與技術工具,生命世界仍充滿矛盾與意外。 因此,我再次回到「有用」與「無用」之間的區分:「這種區分必然源於一種將自身分別於集體的需求。」 這次駐村讓我開始思考,我們應該肯定那些介於推廣(或者更精確為「交流時刻」)、研究與創作之間的模糊計畫所具備的價值;甚至,這三者完全能夠彼此串聯。為什麼推廣不能是藝術?為何藝術不能只是一種推廣的形式?為何不能將推廣(「交流時刻」)與創作置於同等地位?